隨著我國商標申請量的劇增,很多時候人們?nèi)ド暾埳虡说臅r候都會面臨被駁回的及窘境,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但對于商標被部分駁回的情況該如何處理,很多人對此不是很了解。
商標部分駁回是指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申請進行審查后,認為申請文件中的部分內(nèi)容不符合商標注冊條件,因此對這些部分提出駁回意見。這意味著并非所有的商標申請都被拒絕,而是部分指定的商品或服務被駁回。那么如果商標被部分駁回了該如何處理呢?還有辦法拯救嗎?
依據(jù)我國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部分被駁回的,當事人可以作出相應的修改,再進行申請,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審。
根據(jù)《商標法》第三十四條可知,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nèi)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法院起訴。
當商標申請被部分駁回時,申請人可以通過復審程序爭取被駁回商品項目權利,同時申請人可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是否將商標分割。
如果申請人決定要駁回復審且需要提前拿到已經(jīng)通過的那部分商標證書,那么需要同時提交駁回復審申請和分割申請的蓋章資料;商標局收到分割申請后,將原申請分割為兩件,對分割出來的初步審定申請生產(chǎn)新的申請?zhí)枺⒂枰怨?。提交駁回復審的部分就會進入復審的階段。
如果申請人要做駁回復審且不準備申請分割,那么商標過審的部分不會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標的復審結果出來后才能進入之后的商標注冊流程。
商標進行分割申請的注意事項:
1、每件注冊申請只限分割一次,且僅適用于商標局對一件注冊商標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務上予以駁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
2、申請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應當為商標局附送的該原件,且任何欄目內(nèi)容不得涂改,否則,視為不同意分割。
3、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備注要求填寫《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并簽章。未按要求填寫、簽章的,視為不同意分割。
4、申請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nèi)提交分割申請。期滿未提交的,視為不同意分割。
5、分割申請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所以在遇到部分駁回可以先不用著急,先看看被駁回的部分是哪些再做決定。如果被駁回的部分里,沒有特別重要、或是非注冊不可的類別,可以選擇放棄掉這部分。剩余通過的部分會進入下一階段。但是如果被駁回的部分中有不想放棄的類別,這時候你就要根據(jù)實際情況,看能否使用商標分割來拯救部分商標。